女孩为挽回感情进行网络占卜,却被诈骗20.9万余元。近日,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,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;责令退赔被害人刘某经济损失20.9万余元。(4月16日《法治日报》)
众所周知,“网络占卜”是一种“算命术”。而“算命术”本身就是一门“伪科学”,不管是看面相、看手相,还是算生辰八字、算事业不顺、算感情失意,这都是“胡扯”,根本无科学依据,只不过是算命先生的一种“伎俩”而已。
然而,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,一些人却明知“算命术”不可信,却对其趋之若鹜,以满足心理安慰。尤其是随着微博、微信等平台的发展,“网络占卜”更是势头良好,“求算命者”众多。
其实,“网络占卜”只不过是利用App、AI等小程序设计几套模板,然后根据“求算命者”提供的资料、诉求等信息进行排列组合,最终生成“模板话术”,达到骗人的目的。尤其是有一些“网络占卜”完全是打着“算命”的幌子,靠忽悠、欺骗的方式,大赚昧心钱,大发不义之财。可见,“网络占卜”就是在收割受骗者的“智商税”。
因此,笔者以为,要戳穿“网络占卜”骗术,还需“综合施治”。首先,平台要严把关。微博、微信等网络平台要严格把好审核关、准入关,切莫让类似忽悠、骗人的“网络占卜”混入网络平台,大赚不义之财,坑害广大消费者。其次,监管要到位。相关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,对利用微博、微信等网络平台推出的“网络占卜”要加强监督和检查,绝不让忽悠、骗人的“算命术”充斥网络平台,既污浊清朗网络,又欺骗消费者。其三,法律应亮剑。相关执法部门应对“网络占卜”予以严惩重处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该罚款的要罚款,该取缔的要取缔,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,倒逼其遵规守法,不传播、不散布“伪科学”,误导消费者。
同时,还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。相关部门不妨鼓励网民积极大胆地对忽悠、骗人的“网络占卜”进行检举揭发,让“网络占卜”骗术如“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”,使其无市场,无生存土壤。此外,消费者一旦遭遇“网络占卜”的忽悠、欺骗,应积极向公安、消协、工商等部门投诉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被侵害。
笔者相信,只要平台把关,监管到位,法律亮剑,在辅以举报奖励和维权意识的跟进,就一定能戳穿“网络占卜”骗术,让消费者避免被收割“智商税”。